办事流程更多
  • 学校会议室使...
  • 中共教育部党...
  • 中华人民共和...
  • 中华人民共和...
  • 常用下载 现在的位置 - 首页 >> 常用下载 >> 正文

    学校会议室使用须知

    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 2024-09-29 浏览次数:

    学校会议室使用须知

    学校各单位(部门):

   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会议室的使用管理,优化服务保障,结合学校实际,现对学校会议室使用做以下说明:

    一、会议室的使用与审批

    1.学校会议室包含弘毅楼第一、第三会议室;知行楼4428、4427、4401会议室。行政科负责会议室的统筹安排,负责室内设备、物品和易耗用品的管理与添置等工作。

    2.学校周活动表列入的会议无需另行提交申请,周活动表之外的会议需提出申请,使用单位须于使用前两日通过一站式服务大厅填写“会议室使用申请”,通过审批后方可使用。行政科依申请顺序安排使用,因申请不及时或不明确而造成会议延误、冲突等情况,后果由会议使用单位自行承担。

    3.如会议临时取消,使用单位须及时告知行政科,便于安排其他单位合理使用。

    二、会议室的服务保障

    4.凡需使用会议室的会议(含学校周活动表已列会议),使用单位请自主开展会前准备、会中服务管理等会务工作并在前预留充足时间安排人员布置会场,确认设备效果。如需行政科协调保障,提前一天与行政对接,确定所需设备、物品等。弘毅楼会议室使用联系行政科阚耀刚,联系电话85541042;知行楼会议室联系行政科董家宏。

    5.按相关要求,校内会议无特殊情况不摆放桌签。校外来访的调研、检查、交流、评审等活动,需要桌签的会议,由使用单位自行打印摆放,模版附后(字体为华文楷体)。

    6.学团活动使用会议室时,须由使用单位指派一名教师负责与会议室管理人员对接,且至少一名教师参与会议全过程。

    三、会议室的维护

    7.使用部门要爱护并节约会议室内物品,不得擅自改变室内设备、设施等位置,如发现设备运转不良、损坏等情况请及时向行政科报备。

    8.会议室使用完毕,使用部门需做好会后物品清理工作,撤除标语标牌,将设备设施摆放整齐,关闭所有设备、电源及门窗,并与行政科相关人员完成交接后方可离开

    附件:桌签模板




    党政办公室

    2024年9月29日





  •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地址:吉林省长春市新电台街63号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实训楼520室 邮编:1300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