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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​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信件收发管理办法

    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 2015-10-12 浏览次数:

   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信件收发管理办法

     

   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信函、报刊等邮件的收发管理,更好地服务广大师生员工,特制定本办法。

    一、信函、报刊等邮由收发员专人收发。

    二、收发员应认真负责做好收发工作,做到及时、准确、规范、安全,不得缓发、错发、漏发、丢损、积压。

    三、收发员对汇款单、包裹单、挂号信和特种信件等要做好登记、签收工作,并通知本人到收发室按流程领取。

    四、凡是邮寄有误而无法投送的信件,在指定公示板上公布姓名寻找信主,10日内无人认领时,视为无主信件,由收发员退回邮递部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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